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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舌尖安全”!海南公布4起农村地区肉制品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2025-10-28 21:00来源:优米体育服 编辑:李二林

优米体育服讯(伍家良 李二林)10月28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农村地区肉制品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第二批),典型案例如下:

案例 1:琼海嘉积芳哥美食城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肉包案

2025年5月16日,琼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琼海嘉积芳哥美食城加工经营的肉包进行监督抽检。经检测,该肉包中甜蜜素实测值为0.145g/kg,超出带入限值0.0188g/kg,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琼海嘉积芳哥美食城生产不合格肉包60个,货值金额300元,当日全部售罄,违法所得300元。

琼海嘉积芳哥美食城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的违法行为。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琼海嘉积芳哥美食城作出罚款3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 2:三亚客家福商贸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2025年3月16日,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三亚客家福商贸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经查,在当事人经营的超市冷柜内,发现用于销售的1包“正宗台湾风味鲜辣香肠”(生产日期2023年9月8日,保质期12个月),截至当日,已超过保质期。

三亚客家福商贸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三亚客家福商贸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30.6元、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正宗台湾风味鲜辣香肠”1包、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 3:澄迈金江双辉食品厂生产经营掺假掺杂牛肉案

2025年4月7日,澄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澄迈金江双辉食品厂生产的纯瘦牛肉(速冻调制食品)进行抽样送检。经检测,该纯瘦牛中检出鸭、鸡成分。经调查,当事人共生产上述纯瘦牛肉3箱,每箱售价315元,货值金额945元,已全部售罄,无库存;同时查明,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上述牛肉的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

澄迈金江双辉食品厂的行为违反了《海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四)项和第八条的规定,构成了生产经营掺假掺杂的肉类食品的违法行为。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澄迈金江双辉食品厂作出警告、罚款5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 4:林诗波销售不符合规定猪肉案

2025年5月22日,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及打击农村销售劣质食品专项检查,发现摊贩林诗波销售不符合规定猪肉。经查,林诗波从万宁市礼纪镇农贸市场购进猪肉53斤,货值金额477元,以流动摊贩的形式从事经营活动,该批猪肉尚未销售,无违法所得。

林诗波现场无法提供猪肉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材料,其行为违反了《海南省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六)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制品的违法行为。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林诗波作出警告、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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