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 | 福州古艺食品有限公司 | 发布文号 | |
| 发布日期 | 2023-01-30 | 生效日期 | 2023-03-01 |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 备注 | |||
标准介绍
Q/FZGY 0001 S-2023 米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米制品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以大米、水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食用植物油、淀粉、食用碱,白糖,红糖,水果汁,蔬菜汁,果蔬粉,果蔬干制品,天然香辛料、杂粮粉,菌菇粉,坚果粉,坚果粒(块),禽蛋或禽蛋制品或蛋液或蛋粉,水产制品,肉制品,经清洗浸泡,磨浆或磨粉、压榨或不压榨,蒸煮,成型,切丝(片)或不切丝(片)、烘干或不烘干、冷却或不冷却,包装工艺制成的不同形状的非即食米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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